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要求
(2015年版)
第8章 運行
8.6 產品與服務的放行
組織應按規劃之安排,在適當階段驗證產品與服務供應的要求是否得到滿足。
除非得到相關授權人員獲客戶的批准〈適用時〉,否則在所規劃的安排順利完成前,不得向客戶進行產品與服務之放行。
組織應保存產品與服務發行的文件化資訊,此文件應包括:
a)與允收標準相符的證據;
b)對核准放行人員的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