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0 檢驗儀器設備管制 製訂:品保 核准:副總經理 生效日期:102年11月19日  A版
10.1 儀器一覽表 10.2 外部校驗 10.3 內部校驗 10.4 儀器管理 10.5 儀器儲存環境  


10.1 1001儀器一覽表列管公司所有檢驗儀器與設備,包括

    1. 編號\精準度\型號
    2. 儀器執行內部校驗或委外校驗型式
    3. 儀器校驗實施之頻率
    4. 允收判定標準
    5. 根據允收判定標準,判定儀器是否合格允收

10.2 外部校驗

    1. 外部校驗機構必須為國際或國家量測標準認可之CNLA量測機構 
    2. 若無此等標準存在時, 則應將所使用之校正或查證基準予以紀錄
    3. 收到校驗機構之校驗報告,根據允收判定標準,判定並記錄儀器是否合格允收

10.3 內部校驗

    1. 內部校驗須由合格人員執行之
    2. 若儀器有特殊的校驗環境規定,參照該儀器之操作手冊或說明執行之,並填寫
      1002儀器校驗記錄表(儀表)】或【1002A儀器校驗記錄表(游標尺)
    3. 根據允收判定標準,判定並記錄儀器是否合格允收
    4. 必要時,做調整或重新調整

10.4 儀器管理

    1. 允收校驗儀器,必須在調整鈕或裝置上加以固定或標示,以禁止被調整,促成量測無效。
    2. 在處理、維修與儲存期間,必須與損壞及變質設備分開保護。
    3. 用於監視與量測特殊要求之電腦軟體,其功能是否符合其意圖應用,必須加以確認此項
      確認可於初次使用前執行,或於適當之期間,再予以確認。
    4. 校驗標示
      1. 合格,立即貼附外部[校驗合格]或內部[校驗合格]標籤
      2. 未校驗儀器,標貼[未校儀器,數值僅供參考]標籤。
      3. 校驗判定不合格者,標貼[儀器損壞,禁止使用]
    5. 發現監視與量測設備損壞或校驗不合格時
      1. 應追查並評估該儀器從上次校驗以來之檢驗記錄
      2. 針對其產生影響之產品採取適當行動
      3. 若確認產品品質不符時,應執行回收再確認或通知客戶應對處

10.5 儀器儲存環境  

    1. 賽規與環規每三個月上防鏽油乙次 
    2. 儀器室室溫儘量維持恆溫乾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