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稱:廠區安全環境維護 |
文件編碼:7.1.3-3-廠務 |
核准:董事長 |
生效日期: 2014/12/12 |
版本: A |
- 建築安全設施
- 建築物外牆與屋頂材質
- 大門門鎖設置
- 門裡門外及停車區良好照明
- 貨櫃區安全設施
- 董事長每年元月定期查驗上述安全設施並修護損壞
- 保全合同
- on duty after normal production hours常規生產任務結束後的崗位職責
- on duty all the time (24 hours per day, 7 days per week)全天候在崗 (每天24小時,每週7天
- 良好保全系統及\或保全人員
- 與外部的保安公司簽定監控工廠安全的服務合同
- 職位描述包括:
- 員工安全培訓及憂患意識
- 對工廠的安全當作自己責任,在各部門工作範圍,凡與人、事、勿有關之事情,
需時時刻刻提高警覺,一旦發現可疑人物,立即向主管反應,並給予適當獎勵。
- 經舉發卻認為可疑人物時,本公司將頒發獎金並張貼於公告欄表揚之。
- 內部陰謀
- 每年針對擔任重要職位
- (出貨、廠務、人事財務、採購、資訊、現場包裝)
- 人員(雇主除外),定期做員工背景調查
- 貨物安全
- 設備安全
- 非法闖入
- 鑑別
- 拒絕與盤查未經授權者進入廠區
- 記錄廠區安檢查檢表
- 安全事故彙報
- 過程安全
- 防偷竊
- 特定員工的專門培訓
- 積極參與安全管理的員工給予認可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