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碼:7.1.5-1-管理 |
文件標題:監測與量測治具管制規定 |
生效日期: 2015/9/25 |
版本: A |
被更新版本: 無 |
- [07.1.4-01R_檢測儀器一覽表]列管公司所有檢驗儀器與設備,包括:比對樣品/色板
- 編號\精準度\型號
- 儀器執行內部校驗或委外校驗型式
- 儀器校驗實施之頻率
- 允收判定標準
- 根據允收判定標準,判定儀器是否合格允收
- 外部校驗
- 外部校驗機構必須為國際或國家量測標準認可之CNLA量測機構
- 若無此等標準存在時, 則應將所使用之校正或查證基準予以紀錄
- 收到校驗機構之校驗報告,根據允收判定標準,判定並記錄儀器是否合格允收
- 內部校驗
- 內部校驗須由合格人員執行之
- 比對樣品/色板須每年確認乙次,由客戶或品保人員在包裝上簽名確認
- 若儀器有特殊的校驗環境規定,參照該儀器之操作手冊或說明執行之
- 【1006A儀器校驗記錄表(游標尺)】
- 【1006儀器校驗記錄表(儀表)】
- 根據允收判定標準,判定並記錄儀器是否合格允收
- 必要時,做調整或重新調整
- 校驗標示
- 校驗合格,立即貼附[校驗合格1][校驗合格2]標籤。
- 未校驗儀器,標貼[未校儀器,數值僅供參考]標籤。
- 校驗判定不合格者,標貼「儀器損壞,禁止使用」
- 外校單位貼附之「校驗標籤」標貼於儀器上。
- 儲存環境
- 受鏽影響品質者,每三個月上防鏽油乙次
- 儀器室室溫儘量維持恆溫乾燥
設備損壞或校驗不合格
- 應追查並評估該儀器從上次校驗以來之檢驗記錄
- 針對其產生影響之產品採取適當行動
- 若確認產品品質不符時,應執行回收再確認或通知客戶應對處
- 儀器管理
- 允收校驗儀器,必須在調整鈕或裝置上加以固定或標示,以禁止被調整,促成量測無效。
- 在處理、維修與儲存期間,必須與損壞及變質設備分開保護。
- 用於監視與量測特殊要求之電腦軟體,其功能是否符合其意圖應用,必須加以確認
- 上述確認可於初次使用前執行,或於適當之期間,再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