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要求(2015年版) 第6章 規劃 核准:總經理

 

6 規劃
6.1 應對風險和機會的措施
6.1.1規劃品質管制體系,組織應考慮到4.1所描述的因素和4.2所提及的要求,
  確定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會,以便:
  a)確保品質管制體系能夠實現其預期結果;
  b)增強有利影響;
  c)避免或減少不利影響;
  d)實現改進。

6.1.2 組織應規劃:
  a)應對這些風險和機會的措施;
  b)如何:
     1)在品質管制體系過程中整合並實施這些措施(見4.4);
     2)評價這些措施的有效性。
     應對風險和機會的措施應與其對於產品和服務符合性的潛在影響相適應。
  注1:應對風險可包括規避風險為尋求機會承擔風險消除風險源,改變風險的可能性和後果
      ,分擔風險,或通過明智決策延緩風險
  注2:機會可能導致採用新實踐,推出新產品開闢新市場贏得新客戶,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利用新技術以及能夠解決組織或其顧客需求的其他有利可能性。

6.2 品質目標及其實現的規劃
6.2.1 組織應對品質管制體系所需的相關職能、層次和過程設定品質目標。
品質目標應:
a)與品質方針保持一致;
b)可測量;
c)考慮到適用的要求;
d)與提供合格產品和服務以及增強顧客滿意相關;
e)予以監視;
f)予以溝通;
g)適時更新。
組織應保留有關品質目標的形成檔的資訊。
6.2.2 規劃如何實現品質目標時,組織應確定:
a)採取的措施;
b)需要的資源;
c)由誰負責;
d)何時完成;
e)如何評價結果。

6.3 變更的規劃
當組織確定需要對品質管制體系進行變更時,此種變更應經規劃並系統地實施(見4.4)。
組織應考慮到:
a)變更目的及其潛在後果;
b)品質管制體系的完整性;
c)資源的可獲得性;
d)責任和許可權的分配或再分配。

GB/T 19000—2015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