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目次 Safety requirements of small-power motors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5.1
概述
电动机的结构应使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足够承受电动机可能承受的电气应力。
绕组漆包线被认为是裸露导线。 通过 15.2和15.3条的要求和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在进行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的测量时,要施加一个作用力于裸露导线和易触及表面以尽量减
少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该作用力数值如下:
——对裸露导线,为2N;
——对易触及表面,为30N;
该力通过IEC 61032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
15.2
电气间隙
电动机的电气间隙应不低于表6 所规定的数值
。
表6 电动机的最小电气间隙
m
m
| 工作电压/ V | 基本绝缘 | 附加绝缘 | 加强绝缘 |
|---|---|---|---|
| ≤50 | 0.5 | 0.5 | 0.5 |
| >50和≤150 | 0.5 | 0.5 | 1.5 |
| >150和≤300 | 1.5 | 1.5 | 3.0 |
| 注 1:电动机中的电气间隙的距离如受磨损、变形、部件运动或装配影响时,则表中所规定的电气间隙限值要增加0.5mm。 注2:对于三相电动机,电动机带电部件和越过基本绝缘的其它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3mm。 | |||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15.3 爬电距离
电动机的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 7的规定值,并考虑电动机的污染等级。通过测量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表7 基本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 mm
| 工作电压/ V | 基本绝缘 | ||
|---|---|---|---|
| 污染等级 1 | 污染等级 2 | 污染等级 3 | |
| ≤50 | 0.2 | 1.2 | 1.9 |
| >50且≤125 | 0.3 | 1.5 | 2.4 |
| >125且≤250 | 0.6 | 2.5 | 4.0 |
| >250且≤400 | 1.0 | 4.0 | 6.3 |
| >400且≤500 | 1.3 | 5.0 | 8.0 |
| 注:对于三相电动机,电动机带电部件和越过基本绝缘的其它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不小于4mm。 | |||